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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变身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债权债务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3日 来源: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双汇的“明星产品”之一是遍布全国大小超市的火腿肠 证监会同意高盛并购双汇———

备受关注的双汇“外卖”事件历经10个月之后终于过了最后一关。昨天,停牌了八个多月的s双汇发布公告,证监会已同意高盛并购双汇。由于证监会没有豁免罗特克斯的要约收购义务,s双汇复牌还需时日。而高盛收购双汇完成后,将形成外资企业在国内肉制品行业的垄断地位。

s双汇昨天在公告中表示,已接到控股股东双汇集团通知,高盛集团旗下的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已于2月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收购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该意见中明确,对罗特克斯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

目前,罗特克斯《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正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过程之中,罗特克斯将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公告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记者了解到,由于双汇集团国有股权转让导致股权受让方罗特克斯直接和间接持有s双汇股权比例将超过30%。按照有关规定,罗特克斯将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收购人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系高盛与鼎晖shine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项目公司。去年4月29日,在双汇集团整体产权转让招标项目中,由代表美国高盛集团、鼎晖中国成长基金参与投标的罗特克斯中标,漯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双汇集团100%股权以20.1亿元价格转让给罗特克斯,股权转让后,双汇集团整体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

同年5月6日,罗特克斯又与s双汇二股东漯河海宇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海宇投资拟将其持有的s双汇12838.875万股全部转让给罗特克斯,股权转让后,s双汇将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项交易若完成,罗特克斯将直接或间接控制s双汇60.72%的股份。由于高盛持有罗特克斯51%的股权,通过罗特克斯,高盛将绝对控股s双汇。

去年8月,双汇集团国有产权变动涉及的其持有公司国有股性质变更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同年12月,又获得商务部批复。业内人士指出,获得国资委和商务部批准后,高盛并购双汇已无悬念了,证监会的批复只是程序上的问题。

受此次外资并购影响,s双汇股票从去年5月31日起停牌至今。停牌前,该股股价大幅飙升,短短6个交易日,股价即从17元多直冲上31元。由于证监会没有豁免罗特克斯的要约收购义务,s双汇还需经过要约收购期后才能复牌。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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