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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2日 来源: 济南债务纠纷律师  Tags: 借贷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借款纠纷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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